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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踪案,凶手是怎么做到一个人处理尸体,在家里找不到证据的?
这是一个基本完美犯罪的人,高智商。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及应变能力。住所因该不是第一犯罪现场,这样的碎尸案几乎完美无破绽。他应该有个帮手,一个人是不可能在极短时间内处理完尸体。36个小时不足掩盖痕迹,他可能是先用安眠药让女的昏睡不醒,可能给她打了过量的胰岛素,再窒息致死。在用特殊药水把她处理,再分解尸体。一夜用水2吨,证明冲洗过现场。也许那晚他有给他小孩吃了安眠药,不想小孩看到血腥一幕。现在机械设备太多,犯罪的人平时看多刑侦案件。预谋久的人肯定杀人设备早买好,只是等待时机下手
杭州女子失踪案虽然己经告破,但是案件前前后后丈夫表现很淡定并且悬赏十万元查找杭州女子下落,只能说来女士的丈夫心里素质非常高,具有反侦察意识,遇事不慌不忙,处理事情非常冷静,一夜之间杀了人还处理了尸体,现场居然没有留下证据,不得不说此人做事非常隐蔽。相处十年的夫妻虽然是二婚,相处这么久也是有感情的,他能做出这样的事,没有感情可谈,应该是早有预谋。从他悬赏十万元给提供来女土线索的人,证明他对自己非常自信,认为别人根本查找不到任何证据,所以也就没有考虑过自己以身试法的后果,他的眼里只有财产、房屋,贪婪的欲望是他的本性,如果他对来女士有半点怜惜和不舍,他就不会杀死来女士了,更何况手段那么残忍。古语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为了一已私利草菅人命实在可悲可憎,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家里怎么没有证据,没有证据警方是如何锁定化粪池的,不惜用38车吸粪车来一车一车的去找证据?
显然是已经在卫生间发现了一些问题,你以为清理血迹以及骨渣那么容易,不会留下任何物证,这真是小看了侦查人员和法医们,虽然警方对许某早就怀疑了,但是一直没有证据,于是在各种侦查手段都用上后,发现来女士确实没有出过家门,那么在家里调查所有的痕迹即可,即便清理,也不会清理的一干二净,还有很多东西是肉眼看不到的,需要借助专业的仪器查找的。
许某千算万算,没有算到这个案子能上热搜,占据热搜这么长时间,引起了全民关注,这就给警方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本来案子也能够破,但估计不会那么快,而在全民关注下,省市区三级联动,派遣精锐,调派人手,大范围排查,压缩了侦破时间,让许某的真实面目很快的浮现在大家的眼前。
预谋这么久,为了让妻子消失的无影无踪,最终选择了这种极端的方式,完全肢解的残忍方式,许某经过了长时间的心理建设和准备,才最终选择了那个晚上。
他以为,自己很聪明,自己能够处理的一干二净,自己可以骗过全世界,却没想到,最终还是被戳破了谎言。可怜的来女士就以这样的方式被自己的枕边人杀害了,也可怜了小女儿终将成为孤儿。
首先,这肯定是一起有预谋的恶性杀人事件。
绝非一时冲动的激情杀人,犯罪人许某某应该是经过了长时间的策划,才实施了这一起杀人分尸的犯罪。
很简单,分尸这种处理尸体的方式,需要准备一定的工具,家里厨房的刀具基本不太行,有可能还需要借助到机械。从他处理尸体的方式来看,一定是谋划了许久。从购买工具到选定作案的时间,甚至于关于老婆凭空消失的说辞,都是他精心策划过的。
在他犯案后,从报案到几次接受记者采访所表现出来的镇定的状态。可见他是对自己进行过一定的心理建设。即,他曾多次设想过犯案后所面临的情况并做好了应对的措施,大胆推断他可能在之前就对此情形进行过“彩排”。
其次,我认为分尸不是在当晚发生,甚至不是在其家中发生。原因如下:
其一. 当晚家中还有11岁的小女儿在家,很难保证分尸的动静不吵醒她,如果女儿醒过来目睹父亲正在分尸,难道许某某打算连女儿一起灭口吗?而且半夜分尸的话动静太大,很难不引起邻居的怀疑。
其二.如果分尸场所在家中,根据警方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一般都会对身为报案人的丈夫产生怀疑。特别是这样一个灵异事件一般的半夜从家里床上突然消失的案件,那么一定会对家里进行地毯式搜索。那么如果在家分尸,很难不被检测到血液或者人体组织。
根据警方通报,是抽了38辆粪水出来才发现的人体组织。可见来女士基本已经被粉碎成渣了,最大的可能是使用了破壁机。但是要把一个100多斤的大活人完全粉碎,且在一天多内(来女士从失踪到报案的时间)把痕迹和气味完全清理干净。如果是在自己家里,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特别是家里还有个小女儿的情况下。
所以我推断,许某某应该是当晚杀害来女士后,藏尸于家中。或者是同一栋楼的某个房间内,有可能是空置房,也有可能是他提前租好的房子。然后等到第二天白天再完成分尸的过程。
最后,他杀来女士时有没有后悔,对老婆有没有一点怜惜?我偏向是没有,因为这是一个经过长期准备的犯案过程,在筹划犯罪期间,如果他有一点怜惜之情,那么结果都不会是这样。
犯罪分子能够把如此重大的案子让警察在经历二十天后才破案,说明凶手是个惯犯,对这次谋杀早就筹划了许久。
而且凶手在案发后很淡定,个人认为凶手在此案之前也许有类似的谋杀案件.只是没有被侦破,使得自己胆大包天,这次又实施谋杀计划。要不然他怎么自己去报案呢。
凶手是怎么一个人处理尸体的呢?
我平时买点猪脚和其他排骨什么的,在家剁几下邻居都会知道,磨一、两碗豆浆、咚咚咚咚的响声邻居也会发现。何况一个一百多斤的大活人,凶手是怎么做到亲自杀害碎尸的呢?也许有同伙合作作案,杀
害后避开监视器运到外面碎尸。
外人的设想有很多种、真正的迷团只有犯罪分子本人坦白才能揭开真相。
如此残忍的手段,可见犯罪分子哀心病狂到了极点。
希望人世间再也不要发生这类的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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