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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踪来女士化粪池找到,警方却瞬间辟谣,对此你怎么看?
最近一段时间,杭州来女士失踪案牵动着众人的心。所以,当早上有媒体报道称在小区化粪池找到了来女士尸体时,各大媒体纷纷进行了报道,瞬间就引爆了网络。网友们议论纷纷。
但是事件又很快进行了反转,因为杭州警方很快对此前媒体报道化粪池发现来女士尸体一事进行了辟谣,并称一切以警方通报为准!
随着警方的辟谣,相关媒体未经核实的报道也受到了广大网友的谴责:有网友在媒体的评论下这么说的,造谣的是你,辟谣的也是你!难道作为一个新闻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连起码的核实新闻的真实性都不需要了吗?
直到晚上9点左右,杭州警方正式通报了失踪半个多月的来女士已经遇害,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的通报终于来了,看到通报的内容,有网友不禁疑惑,这和之前媒体通报的内容差距不大啊?为什么此前要进行辟谣呢?
我觉得是这样的:因为凌晨的时候警方可能的确是在化粪池里找到了尸体,但是警察办案讲究严谨,法医学鉴定DNA用的是STR技术,流程跑下来大概8-10小时。早上那会虽然有媒体传出风声,但是验DNA的结果从时间上来看应该还没出来!所以警方需要进行辟谣,因为万一结果不是失踪的来女士,岂不是很尴尬,而晚上的时候想必DNA的结果已经出来了,确定就是失踪的来女士!所以警方才进行正式通报!
至于来女士遇害的最终真相是什么,我们还是等警方的详细通报吧!
从新闻追求时效这一角度看,记者想抢新闻,第一时间报道案件进展,争取在众多媒体中脱颖而出,可以理解。但是新闻除了时效性,还有一个真实性、准确性的问题,尤其是这种法律案件,它的严谨性更是要放在第一位的。
所以新闻媒体的上述发稿,稿件,被警方否定很正常,肯定是在真实性和准确性上都不具备,不是一篇严谨准确的新闻稿件。我推测,肯定是在找到的是尸体还是尸块、还是尸骨,找到的又是谁的尸体、尸块、尸骨等方面,都并无定论,需要进行细致、科学的打捞、还原,鉴定、分析,然后警方才能公布警情进展,但是随后警方发布了确定来女士的丈夫系重大嫌疑人的警情通报,那说明警方已经掌握了重要证据,案情水落石出指日可待。
媒体追求时效性与警方追求严谨准确性,是各个行业的特点所系,倒也无可厚非,但是,时效性并不是新闻的唯一特点,新闻还有真实性和准确性两大属性,只有具备了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才算得上是一篇真正的新闻。
但是,新闻媒体近些年来,由于竞争激烈,同时一些新媒体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为追求流量、搏取眼球,不惜捕风捉影、夸大其辞,甚至只听当事人一面之词就敢作为新闻事实来进行传播,误导群众,已经丧失了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近年来,许多事件在经过调查之后的反转足以证明这种现实情况,
所以,一方面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杜绝抢热点、搏眼球而罔顾真实的事实,一方面我们广大的群众在看这种新闻时,要客观、理性,有自己的判断,不被无良媒体带节奏,浪费我们的正义感。
对于来女士失踪,今晨最早由津云媒体记者暴露出来的,经过三方核实,来女士尸体恐是在化粪池已经被找到这一消息,为何被官网定义为谣言呢?因为没破案!
刚刚经过杭州公安头条抖音通报,女子已遇害,丈夫有重大嫌疑!
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今晨据津云记者表示,警方用了几天的时间,对小区的化粪池进行全面抽吸。之后在记者多方渠道打探下,得出以下结论
23日凌晨1时多,接近警方人士告诉津云记者:人已经找到。早上8时,津云记者通过别的渠道印证了这个消息。8时多,接近警方人士还告诉津云记者,是在化粪池里找到的。
我认为消息是否可靠,这仅能代表警方找到了某些线索。但是未进行DNA最后核实的情况下,打捞出来的尸体是否是来女士的?还未经证实,一切只能是猜测。
而我们发现警方是在7月23日凌晨1时多才挖掘出来的问题,截止至发文还不足12小时。
因此这几个小时的时间肯定是没有进行生物比对的。我也不确定我这个名词用的对不对。
但我们都知道想证实这个从化粪池找出来的尸体是谁,需要法医鉴定,并有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调查报告才算是最后证实!
这样未经证实的问题第一时间发布,的确是欠缺考虑了,万一这打捞上来的尸体不是来女士呢?会不会造成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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